一、起草背景及依據
為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,建立健全應對較大以上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,規(guī)范緊急救助行為,提高緊急救助能力,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,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,維護災區(qū)社會穩(wěn)定。根據《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洛陽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》(洛政辦〔2024〕12號),結合我縣實際情況,起草了《宜陽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》。
二、起草過程
《應急預案》初稿形成后,通過書面形式征求了城市管理局、住建局、交通運輸局等主要單位的意見,根據意見對預案進行了進一步修改完善,通過縣司法局法制審核,形成《宜陽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》。
三、主要內容
《應急預案》主要包括十部分內容:
第一部分總則。明確了編制目的、編制依據、適用范圍、工作原則等內容。
第二部分組織指揮體系及其職責。明確了縣減災委員會、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和有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職責。
第三部分災害預警措施。明確了發(fā)布預警信息、加強應急值守、預置物資等工作措施。
第四部分災情信息管理。明確自然災害發(fā)生后,縣應急管理局做好災情信息收集、匯總、上報和部門間共享工作。
較大以上自然災害災情穩(wěn)定前,各級要執(zhí)行災情24小時零報告制度,逐級上報;災情發(fā)生重大變化時,縣應急管理局在接報后要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報告。災情穩(wěn)定后,縣應急管理局要在3日內審核、匯總災情數據并向市應急管理局報告。特別重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。
第五部分救助應急響應。明確了響應分級、響應啟動條件、響應措施等內容。
根據較大以上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,縣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分為四級、三級、二級、一級。根據災害實際情況判斷響應等級。
救災應急救助工作結束后,由縣減災委辦公室提出建議,按照啟動響應的審批程序決定終止響應。
第六部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。明確自然災害發(fā)生后,做好過渡期生活救助、冬春救助、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等救助工作。
第七部分保障措施。從資金保障、物資保障、車輛保障和通信和信息保障、裝備和設施保障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。
第八部分附則。明確術語解釋、獎勵和責任、預案演練、預案管理、實施時間。
四、解讀機構
宜陽縣應急管理局